遇到婚姻诈骗如何处理?

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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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婚姻诈骗主要是指一方以骗取高额财物为目的,虚构欲与另一方结婚的事实,骗取了另一方彩礼或者其他财物的行为。此行为如果严重的话,构成刑事上的诈骗罪。如果遇到婚姻诈骗的行为,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且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结婚证)、联系方式、索要钱财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向警察提供,争取早日刑事立案。

婚姻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手段上采取了虚构了事实或者隐瞒了真相,结果是使被害人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这也提醒广大青年男女,不要轻信各种征婚广告或者交友软件,还是要耐心相处。结婚不要心急,没有经过持久的接触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还是要留出一定的相处时间。在结婚之前或者之初,双方之间最好不要有太高额的债务往来或者其他金钱往来,避免双方是现金往来,如果有经济往来,保留好转账记录。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并把材料以书面形式交至地方公安局,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七)诈骗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数额每增加三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

在十年六个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四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并有本罪第2条第2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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