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琴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并且还支付每月房贷,房产证是夫妻名字,夫妻俩要离婚房子怎么分,女方明知道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男方可以在经济上补偿女方些房子就不可以平分了吧,具体怎么做你还是去律师事务所好好的咨询咨询吧,毕竟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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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男方愿意和你分,那就你能分,如果男方父母不愿意给你分,这个房子你是分不了得,因为法律是讲究记具的,你只不过房产证上写了个名字,事实是他父母出的资,是有凭证的,法律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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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根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子父母购买并且还在还款
删除过去的记忆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并支付每月房贷,但房产证是夫妻名字。如果夫妻离婚,房子算共同财产,各占一半,虽然夫妻没有出钱,可以看作父母的赠送。未还完的房贷由夫妻要房子的一方提前还贷,再过户。房子价值减去提前还贷的余下平分,要房子的给另一个钱。
丁致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如果是赠与双方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均分处理。
至善若水
婚前财产有法律法规,可以参照一下,既然你能证明婚前财产的归属权,就没有什么纠结的了,该给谁家的就给谁家啊,如果女方不承认,那就只能对簿公堂了,让法官去解决吧,不用想太多了,人生苦短,既然来了就应下了吧,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行就多给女方一些,大度点,谁家的孩子都是宝啊,将心比心吧,别太过分了就行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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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实际是男方父母出钱,视作对男方的赠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是结婚前买的,如果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的时候如果分配比例不协调,就得平均分割。
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出钱,是个人财产。没有证据,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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