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代思羽。 发布日期:2024-03-11 00:04:03 浏览:1013
丧偶后多久可以再婚
如果是自然死亡的,丧偶后就可以再结婚,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是因为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必须是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生效的才可以再婚。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想要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丧偶后多久再婚合适
配偶去世多久才能再婚 没有时间限制。配偶去世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如果当事人想结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丧偶后多久可以再婚
其实,说到这个问题, 很多人是一把辛酸泪,两眼泪汪汪,不论是丧偶,还是离婚,都不是谁情愿有的结果,走到离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不是说,婚姻就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吗?那么,脱掉不合脚的鞋子,免得让自己的脚鲜血淋漓,也没有错呀!可是,脱掉一双鞋容易,在买一双,或者在找一双合脚的鞋子,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为什么呢?人到中年,有很多力不从心,赚钱,适合你工作的地方已经很少。角色转换,孩子已经成年,以前的孩子听你话,到现在,你应该要听孩子话了。此时的孩子,还没有经历过很多世事,一般都会反对父母离婚后再婚。在他们心里,尽管你们离婚了,没有再婚,这个家还在。
也有很多通情达理的孩子,是支持离婚后的父母再婚的,毕竟,人不能自私的只考虑自己。忙碌的日子,有一个人陪伴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多好,自己在忙碌,也安心。有些就不一样,极力阻止,甚至于依断绝关系威胁,这种子女,心里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她或者他想的是,万一以后要养继母,或者继父,或者财产等。根本不顾及父亲,或者母亲孤身一人的凄凉。
记得还没来新疆那年,村子里有一个不到40的女人,死了丈夫,过了两年,很多人给这个女人介绍再婚对象,结果,这个女人的两个闺女,一个比一个厉害,坚决反对,还一次次威胁她妈妈,如果在嫁,就和她断绝关系,这个可怜的母亲无奈之下,妥协了,一直守着自己的两个闺女。
闺女结婚以后,回家到是挺多,慢慢有孩子以后,自己都自顾不暇,就很少回家了,一个家,就留下孤单的老人,守了二十多年,带大了闺女,把凄凉留给了自己。
如果这个女人在丈夫去世以后,走一步,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别说什么一婚二婚,找对人,就会幸福。一婚在好,离婚了,说明就是错的,二婚在不好,相陪到老,就是对的,别扯什么谁养谁,找一个和自己条件差不多的,相互扶持就对了,徐娘半老,养你,有资本让别人养吗?
如果子女找对象,父母只是建议,没有粗暴干涉,父亲,或者母亲再婚,子女更没有理由干涉!
昨天还看到儿媳说,公公再婚,她应该反对吗?我就笑了,你管的着吗?对于离婚后的老人再婚,我本人是支持的,无论怎么样,婚姻是自己的,任何人都有权利作主自己的婚姻,老人,更应该有个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别说你找的都是图财的,要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是什么人,他说每次看到他们演戏,他的心里都很别扭,他很想告诉自己的父母:如果你们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不要顾及我的感受,我没事。
但每次话到嘴边他都放弃了,因为他姥姥曾经跟他说过:夫妻俩过日子,没有不吵架的,过段时间就好了。
后来他18岁那一年,父母终于离婚了,第二年母亲就有了男朋友,当母亲告诉他自己想要再婚的时候,特别小心翼翼,就怕孩子不接受,她甚至打算好了,如果儿子不同意,她就不结了。
然而读者双手赞成,他还说其实她早就可以选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别看孩子小,其实很多时候孩子可精着呢,他们知道谁是真心对自己好,谁是假意,一个人只要能够让另一个感受到快乐和幸福,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对的。
图片
0
2.
不幸福的婚姻,换个人行吗?
我觉得是行的。婚姻是否幸福,最根本原因是和自己在一起的这个人。
如果这个人做的事你都认同,那么大概率你会在这场婚姻中感受到幸福,但是如果他做的事你都看不惯,那么连带着对这个人也会有偏见。
人怎么可能和一个带有偏见的人幸福生活呢?
不过这里说的换个人就行,倒也不是说随便换一个,而是这个人一定得换对。
打个简单的比方,女人喜欢文艺,爱看电影,喜欢喝咖啡,那么这种时候如果给她一个完全不懂浪漫,没法理解文艺的男人,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但是如果换一个有点情趣,又能够理解她,并且还能陪她一起做这些事的人,两个人在一起能不开心能不幸福吗?
图片
归根结底,还是要找一个和自己兴趣相投,彼此能沟通的人,如果连沟通都做不到,那这日子过的就难了。
像有些女人,第一段婚姻中因为男人不重视不在意,委屈巴巴的像个保姆,关键吃力还不讨好,你要说她不想离婚吧,当然也想,但就怕离婚了再嫁还是一样,所以离婚也十分小心翼翼。
可日子都过成这样了,只要自己有独立能力,还怕更差吗?
退一万步讲,就算以后都遇不到知冷知热的男人,自己离了婚单过不也挺好,起码自己一个人能过得舒坦。
要是真幸运遇上了懂自己又疼自己的人,不就等于多了一次幸福的机会吗?
所以这人还是要勇敢一点走出去,才有可能遇见幸福,否则以为眼前的就是一切,眼界永远短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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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管父母还是孩子,本意都是希望自己爱的人幸福。当父母的,希望孩子未来有好的工作,好的婚姻,而当孩子的同样也是。
如果离了婚,父母都能找到彼此更适合的人,那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其实对于老年人来说,日子本就有限,如果再不按照自己的意愿活,恐怕一生就真的成为遗憾了。
所以在还能够选择的时候,就尽情选择为自己活,觉得不幸的时候,换个人试试,它也许不会更好,但也不会更糟。
丧偶后多久再婚合适?
其实,说到这个问题, 很多人是一把辛酸泪,两眼泪汪汪,不论是丧偶,还是离婚,都不是谁情愿有的结果,走到离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不是说,婚姻就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吗?那么,脱掉不合脚的鞋子,免得让自己的脚鲜血淋漓,也没有错呀!可是,脱掉一双鞋容易,在买一双,或者在找一双合脚的鞋子,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为什么呢?人到中年,有很多力不从心,赚钱,适合你工作的地方已经很少。角色转换,孩子已经成年,以前的孩子听你话,到现在,你应该要听孩子话了。此时的孩子,还没有经历过很多世事,一般都会反对父母离婚后再婚。在他们心里,尽管你们离婚了,没有再婚,这个家还在。
也有很多通情达理的孩子,是支持离婚后的父母再婚的,毕竟,人不能自私的只考虑自己。忙碌的日子,有一个人陪伴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多好,自己在忙碌,也安心。有些就不一样,极力阻止,甚至于依断绝关系威胁,这种子女,心里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她或者他想的是,万一以后要养继母,或者继父,或者财产等。根本不顾及父亲,或者母亲孤身一人的凄凉。
记得还没来新疆那年,村子里有一个不到40的女人,死了丈夫,过了两年,很多人给这个女人介绍再婚对象,结果,这个女人的两个闺女,一个比一个厉害,坚决反对,还一次次威胁她妈妈,如果在嫁,就和她断绝关系,这个可怜的母亲无奈之下,妥协了,一直守着自己的两个闺女。
闺女结婚以后,回家到是挺多,慢慢有孩子以后,自己都自顾不暇,就很少回家了,一个家,就留下孤单的老人,守了二十多年,带大了闺女,把凄凉留给了自己。
如果这个女人在丈夫去世以后,走一步,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别说什么一婚二婚,找对人,就会幸福。一婚在好,离婚了,说明就是错的,二婚在不好,相陪到老,就是对的,别扯什么谁养谁,找一个和自己条件差不多的,相互扶持就对了,徐娘半老,养你,有资本让别人养吗?
如果子女找对象,父母只是建议,没有粗暴干涉,父亲,或者母亲再婚,子女更没有理由干涉!
昨天还看到儿媳说,公公再婚,她应该反对吗?我就笑了,你管的着吗?对于离婚后的老人再婚,我本人是支持的,无论怎么样,婚姻是自己的,任何人都有权利作主自己的婚姻,老人,更应该有个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别说你找的都是图财的,要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是什么人,他说每次看到他们演戏,他的心里都很别扭,他很想告诉自己的父母:如果你们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不要顾及我的感受,我没事。
但每次话到嘴边他都放弃了,因为他姥姥曾经跟他说过:夫妻俩过日子,没有不吵架的,过段时间就好了。
后来他18岁那一年,父母终于离婚了,第二年母亲就有了男朋友,当母亲告诉他自己想要再婚的时候,特别小心翼翼,就怕孩子不接受,她甚至打算好了,如果儿子不同意,她就不结了。
然而读者双手赞成,他还说其实她早就可以选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别看孩子小,其实很多时候孩子可精着呢,他们知道谁是真心对自己好,谁是假意,一个人只要能够让另一个感受到快乐和幸福,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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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幸福的婚姻,换个人行吗?
我觉得是行的。婚姻是否幸福,最根本原因是和自己在一起的这个人。
如果这个人做的事你都认同,那么大概率你会在这场婚姻中感受到幸福,但是如果他做的事你都看不惯,那么连带着对这个人也会有偏见。
人怎么可能和一个带有偏见的人幸福生活呢?
不过这里说的换个人就行,倒也不是说随便换一个,而是这个人一定得换对。
打个简单的比方,女人喜欢文艺,爱看电影,喜欢喝咖啡,那么这种时候如果给她一个完全不懂浪漫,没法理解文艺的男人,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但是如果换一个有点情趣,又能够理解她,并且还能陪她一起做这些事的人,两个人在一起能不开心能不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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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还是要找一个和自己兴趣相投,彼此能沟通的人,如果连沟通都做不到,那这日子过的就难了。
像有些女人,第一段婚姻中因为男人不重视不在意,委屈巴巴的像个保姆,关键吃力还不讨好,你要说她不想离婚吧,当然也想,但就怕离婚了再嫁还是一样,所以离婚也十分小心翼翼。
可日子都过成这样了,只要自己有独立能力,还怕更差吗?
退一万步讲,就算以后都遇不到知冷知热的男人,自己离了婚单过不也挺好,起码自己一个人能过得舒坦。
要是真幸运遇上了懂自己又疼自己的人,不就等于多了一次幸福的机会吗?
所以这人还是要勇敢一点走出去,才有可能遇见幸福,否则以为眼前的就是一切,眼界永远短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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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管父母还是孩子,本意都是希望自己爱的人幸福。当父母的,希望孩子未来有好的工作,好的婚姻,而当孩子的同样也是。
如果离了婚,父母都能找到彼此更适合的人,那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其实对于老年人来说,日子本就有限,如果再不按照自己的意愿活,恐怕一生就真的成为遗憾了。
所以在还能够选择的时候,就尽情选择为自己活,觉得不幸的时候,换个人试试,它也许不会更好,但也不会更糟。
丧偶后多久可以再婚?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丧偶满三年才能再婚,所以在丧偶后,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就消除了,另一方可以在婚姻关系消除后再婚,并且携带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婚姻登记部门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自愿想要什么时候再婚都可以,没有时间限制,婚姻因人而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想要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偶之后三年才能再婚,更多的是从风俗方面出发的讲究。在过去的婚嫁风俗中,但凡是碰上比较重要的丧事,都是禁止短时间内就进行婚嫁事宜的,以此来表达对逝者的追思和尊重。
另外,三年的时间也算是给当事人的一个调整过度阶段。这个时间的缓冲,能慢慢缓和他们伤心难受的情绪,逐渐对生活重拾信心,对之后的再婚对象来说也是更加合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了却ヾ浮生缘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法律对于配偶去世,再婚的时间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具体如下:
1、配偶去世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如果当事人想结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2、只要符合登记结婚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都会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3、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Jennifer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丧偶之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再结婚,丧偶之后婚姻关系解除。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证件,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财运到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如果是自然死亡的,丧偶后就可以再结婚,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是因为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必须是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生效的才可以再婚。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想要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世锦先生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丧偶后多久可以再 结婚 ,所以只要满足 结婚条件 就可以 再婚 。 结婚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根据《 民法典 》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
快乐宝贝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法律主观:
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丧偶后多久可以再 结婚 ,所以只要满足 结婚条件 就可以 再婚 。 结婚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
悦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法律分析:丧偶之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再结婚,丧偶之后婚姻关系解除。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证件,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追求理想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过去是三年。现在没有规定。随时可以。
好人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配偶去世多久才能再婚 没有时间限制。配偶去世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如果当事人想结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妍妍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 这个取决于
1.你爱她,他 的程度
2.子女的支持 (中老年遇到这种情况较多)
3,舆论与当地风俗(如果过早再婚 会被认为薄情寡义或者对死者来说也是不敬)
4,还有就是现实情况(你得确定你找到了一个适合结婚的对象
跨與不跨,在於一步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这个看你自己呀,我看有很多人没多久就另外结婚了
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 这个取决于
1.你爱她,他 的程度
2.子女的支持 (中老年遇到这种情况较多)
3,舆论与当地风俗(如果过早再婚 会被认为薄情寡义或者对死者来说也是不敬)
4,还有就是现实情况(你得确定你找到了一个适合结婚的对象
叶小彤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都可以,没有时间规定
墨香九歌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民间来说,要守孝三年后,但现在没有人会遵守此民间说法、
平凡一生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的回答是和谁合葬,因为这个是要看死者生前的意思,一般来说,如果是自己的原配夫人,那么死后是和原配合葬的,如果是后来的妻子,那么就是和现在的合葬了,如果没有原配,那么就是和现在的妻子合葬了
问题分析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和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自己的原配夫人,那么死后是和原配合葬的,如果是后来的妻子,那么就是和现在的合葬了,如果没有原配,那么就是和现在的妻子合葬了
意见建议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子的,不过也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是和自己的原配合葬的,也有的人是和自己的后来的妻子合葬的,这个都是要看个人的意愿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祝您健康快乐。
布拉德皮球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丧偶再婚死后和谁合葬?对于死后夫妻不合葬,大家有什么看法呢?如果真的不合葬会影响后代吗?一起去了解了解。
一、丧偶再婚死后和谁合葬
情况
二:
如果当地风俗是规定跟谁合葬那么就依据习俗办事就可以了。或者是以2家人口亲戚在一起好好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情况
一:
离婚后的女人死后如何安葬要看死者的遗愿,以及子女的意见。一般来说如果前夫再找了妻子,大多数离婚的女人会单独安葬。
情况
三:
如果跟前夫的感情不好,那么完全是不用考虑跟前夫合葬起来的,而且很多地方也不会跟前夫合葬一起,毕竟她之后也嫁给了别人,那么跟前夫基本是扯不上关系了,合葬也不合理。
二、夫妻不合葬影响后代吗
1.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如果死者在临死前有遗嘱说跟自己的老伴合葬,那么小辈们就要遵循死者的意愿,这样也算是了了死者最后的心愿,肯定会在天上保佑你们的。
2.中国人选择墓地埋葬祖先的骨灰时,他们遵循“侍死如侍生”的原则,注重厚重的葬礼,慎终追远,以免忘记祖先。因此,只要根据死者的意愿进行埋葬,丈夫和妻子不论是分开还是合葬都是吉利的。后代应尊重历史,尊重祖先,我们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非得将他们的骸骨合葬。
3.夫妻和墓葬的优点是节约墓地,毕竟这年头一个墓地也是真的贵。然而,墓葬墓地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特征。因为风水轮流转大家都懂,昨天的好墓地,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可能不是一个好的墓地,鸡蛋不能正确的在一个篮子里。
徐阳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可以立马再婚
梅茜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你好, 这个不好说,关键取决于个人条件
生死相依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从法律上讲,
从离婚后拿到离婚证书的那一刻,就可以再婚。
但从人的情感上来讲,
离婚毕竟对夫妻双方都是一种伤害,需要时间去疗伤,平复心灵的创伤。
离婚也会使人产生婚姻恐惧症,更需要心理调整,
从以上方面考虑,离婚后一年以上,应该是再婚最合适的时间。
富哥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7
在婚姻中,当一个人先离开时,何时再婚是另一个人需要衡量的事情。丈夫死后再婚多久合适?有的说什么时候都可以,有的地方讲究需要3年,那到底要听哪种说法呢?很多人不懂,下面就让本栏目来给大家详细的分享一下吧。
配偶去世多久再婚合适
配偶去世了多久才能再婚,一般情况下都是2到3年,当然这个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法律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不管配偶去世多久都是可以结婚的,但是从感情和风俗上来讲,最好是留个两年或者三年左右的缓冲期为好。这几年的时间里,就算是对逝去之人寄托哀思了。等到心里一切都已经放下了,再去和新的人认识也比较合适。总之,于法来看并没有时间限制,但从情理来看最好是等待两年以上的时间。毕竟,曾经定下白头之约的人离开了,立马就和下一个人再婚的话,难免会有些令人寒心。
配偶死了还用办离婚吗
配偶死了需要办离婚吗?答案是不需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时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就解除了。当事人应当依法及时办理配偶的死亡证明手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结婚一个月内忌讳
1、新房或者是父母的房子但是娶媳妇的时候娶进去的我们就称作新房,新房不要做太大的变动,如果是老房子只需要简单的装饰和装修就可以了。装修的动作太大免得外人感觉露富。
2、新房在结婚的几天不能空房,要用一个或者两个未婚的男孩子压房。
3、新娘衣服不能有口袋,怕是抢走了娘家的财产。
鱼特别舒服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9
其实,说到这个问题, 很多人是一把辛酸泪,两眼泪汪汪,不论是丧偶,还是离婚,都不是谁情愿有的结果,走到离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不是说,婚姻就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吗?那么,脱掉不合脚的鞋子,免得让自己的脚鲜血淋漓,也没有错呀!可是,脱掉一双鞋容易,在买一双,或者在找一双合脚的鞋子,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为什么呢?人到中年,有很多力不从心,赚钱,适合你工作的地方已经很少。角色转换,孩子已经成年,以前的孩子听你话,到现在,你应该要听孩子话了。此时的孩子,还没有经历过很多世事,一般都会反对父母离婚后再婚。在他们心里,尽管你们离婚了,没有再婚,这个家还在。
也有很多通情达理的孩子,是支持离婚后的父母再婚的,毕竟,人不能自私的只考虑自己。忙碌的日子,有一个人陪伴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多好,自己在忙碌,也安心。有些就不一样,极力阻止,甚至于依断绝关系威胁,这种子女,心里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她或者他想的是,万一以后要养继母,或者继父,或者财产等。根本不顾及父亲,或者母亲孤身一人的凄凉。
记得还没来新疆那年,村子里有一个不到40的女人,死了丈夫,过了两年,很多人给这个女人介绍再婚对象,结果,这个女人的两个闺女,一个比一个厉害,坚决反对,还一次次威胁她妈妈,如果在嫁,就和她断绝关系,这个可怜的母亲无奈之下,妥协了,一直守着自己的两个闺女。
闺女结婚以后,回家到是挺多,慢慢有孩子以后,自己都自顾不暇,就很少回家了,一个家,就留下孤单的老人,守了二十多年,带大了闺女,把凄凉留给了自己。
如果这个女人在丈夫去世以后,走一步,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别说什么一婚二婚,找对人,就会幸福。一婚在好,离婚了,说明就是错的,二婚在不好,相陪到老,就是对的,别扯什么谁养谁,找一个和自己条件差不多的,相互扶持就对了,徐娘半老,养你,有资本让别人养吗?
如果子女找对象,父母只是建议,没有粗暴干涉,父亲,或者母亲再婚,子女更没有理由干涉!
昨天还看到儿媳说,公公再婚,她应该反对吗?我就笑了,你管的着吗?对于离婚后的老人再婚,我本人是支持的,无论怎么样,婚姻是自己的,任何人都有权利作主自己的婚姻,老人,更应该有个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别说你找的都是图财的,要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是什么人,他说每次看到他们演戏,他的心里都很别扭,他很想告诉自己的父母:如果你们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不要顾及我的感受,我没事。
但每次话到嘴边他都放弃了,因为他姥姥曾经跟他说过:夫妻俩过日子,没有不吵架的,过段时间就好了。
后来他18岁那一年,父母终于离婚了,第二年母亲就有了男朋友,当母亲告诉他自己想要再婚的时候,特别小心翼翼,就怕孩子不接受,她甚至打算好了,如果儿子不同意,她就不结了。
然而读者双手赞成,他还说其实她早就可以选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别看孩子小,其实很多时候孩子可精着呢,他们知道谁是真心对自己好,谁是假意,一个人只要能够让另一个感受到快乐和幸福,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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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幸福的婚姻,换个人行吗?
我觉得是行的。婚姻是否幸福,最根本原因是和自己在一起的这个人。
如果这个人做的事你都认同,那么大概率你会在这场婚姻中感受到幸福,但是如果他做的事你都看不惯,那么连带着对这个人也会有偏见。
人怎么可能和一个带有偏见的人幸福生活呢?
不过这里说的换个人就行,倒也不是说随便换一个,而是这个人一定得换对。
打个简单的比方,女人喜欢文艺,爱看电影,喜欢喝咖啡,那么这种时候如果给她一个完全不懂浪漫,没法理解文艺的男人,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但是如果换一个有点情趣,又能够理解她,并且还能陪她一起做这些事的人,两个人在一起能不开心能不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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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还是要找一个和自己兴趣相投,彼此能沟通的人,如果连沟通都做不到,那这日子过的就难了。
像有些女人,第一段婚姻中因为男人不重视不在意,委屈巴巴的像个保姆,关键吃力还不讨好,你要说她不想离婚吧,当然也想,但就怕离婚了再嫁还是一样,所以离婚也十分小心翼翼。
可日子都过成这样了,只要自己有独立能力,还怕更差吗?
退一万步讲,就算以后都遇不到知冷知热的男人,自己离了婚单过不也挺好,起码自己一个人能过得舒坦。
要是真幸运遇上了懂自己又疼自己的人,不就等于多了一次幸福的机会吗?
所以这人还是要勇敢一点走出去,才有可能遇见幸福,否则以为眼前的就是一切,眼界永远短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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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管父母还是孩子,本意都是希望自己爱的人幸福。当父母的,希望孩子未来有好的工作,好的婚姻,而当孩子的同样也是。
如果离了婚,父母都能找到彼此更适合的人,那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其实对于老年人来说,日子本就有限,如果再不按照自己的意愿活,恐怕一生就真的成为遗憾了。
所以在还能够选择的时候,就尽情选择为自己活,觉得不幸的时候,换个人试试,它也许不会更好,但也不会更糟。
磊的宝贝《寒》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9
其实,说到这个问题, 很多人是一把辛酸泪,两眼泪汪汪,不论是丧偶,还是离婚,都不是谁情愿有的结果,走到离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不是说,婚姻就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吗?那么,脱掉不合脚的鞋子,免得让自己的脚鲜血淋漓,也没有错呀!可是,脱掉一双鞋容易,在买一双,或者在找一双合脚的鞋子,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为什么呢?人到中年,有很多力不从心,赚钱,适合你工作的地方已经很少。角色转换,孩子已经成年,以前的孩子听你话,到现在,你应该要听孩子话了。此时的孩子,还没有经历过很多世事,一般都会反对父母离婚后再婚。在他们心里,尽管你们离婚了,没有再婚,这个家还在。
也有很多通情达理的孩子,是支持离婚后的父母再婚的,毕竟,人不能自私的只考虑自己。忙碌的日子,有一个人陪伴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多好,自己在忙碌,也安心。有些就不一样,极力阻止,甚至于依断绝关系威胁,这种子女,心里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她或者他想的是,万一以后要养继母,或者继父,或者财产等。根本不顾及父亲,或者母亲孤身一人的凄凉。
记得还没来新疆那年,村子里有一个不到40的女人,死了丈夫,过了两年,很多人给这个女人介绍再婚对象,结果,这个女人的两个闺女,一个比一个厉害,坚决反对,还一次次威胁她妈妈,如果在嫁,就和她断绝关系,这个可怜的母亲无奈之下,妥协了,一直守着自己的两个闺女。
闺女结婚以后,回家到是挺多,慢慢有孩子以后,自己都自顾不暇,就很少回家了,一个家,就留下孤单的老人,守了二十多年,带大了闺女,把凄凉留给了自己。
如果这个女人在丈夫去世以后,走一步,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别说什么一婚二婚,找对人,就会幸福。一婚在好,离婚了,说明就是错的,二婚在不好,相陪到老,就是对的,别扯什么谁养谁,找一个和自己条件差不多的,相互扶持就对了,徐娘半老,养你,有资本让别人养吗?
如果子女找对象,父母只是建议,没有粗暴干涉,父亲,或者母亲再婚,子女更没有理由干涉!
昨天还看到儿媳说,公公再婚,她应该反对吗?我就笑了,你管的着吗?对于离婚后的老人再婚,我本人是支持的,无论怎么样,婚姻是自己的,任何人都有权利作主自己的婚姻,老人,更应该有个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别说你找的都是图财的,要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是什么人,他说每次看到他们演戏,他的心里都很别扭,他很想告诉自己的父母:如果你们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不要顾及我的感受,我没事。
但每次话到嘴边他都放弃了,因为他姥姥曾经跟他说过:夫妻俩过日子,没有不吵架的,过段时间就好了。
后来他18岁那一年,父母终于离婚了,第二年母亲就有了男朋友,当母亲告诉他自己想要再婚的时候,特别小心翼翼,就怕孩子不接受,她甚至打算好了,如果儿子不同意,她就不结了。
然而读者双手赞成,他还说其实她早就可以选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别看孩子小,其实很多时候孩子可精着呢,他们知道谁是真心对自己好,谁是假意,一个人只要能够让另一个感受到快乐和幸福,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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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幸福的婚姻,换个人行吗?
我觉得是行的。婚姻是否幸福,最根本原因是和自己在一起的这个人。
如果这个人做的事你都认同,那么大概率你会在这场婚姻中感受到幸福,但是如果他做的事你都看不惯,那么连带着对这个人也会有偏见。
人怎么可能和一个带有偏见的人幸福生活呢?
不过这里说的换个人就行,倒也不是说随便换一个,而是这个人一定得换对。
打个简单的比方,女人喜欢文艺,爱看电影,喜欢喝咖啡,那么这种时候如果给她一个完全不懂浪漫,没法理解文艺的男人,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但是如果换一个有点情趣,又能够理解她,并且还能陪她一起做这些事的人,两个人在一起能不开心能不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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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还是要找一个和自己兴趣相投,彼此能沟通的人,如果连沟通都做不到,那这日子过的就难了。
像有些女人,第一段婚姻中因为男人不重视不在意,委屈巴巴的像个保姆,关键吃力还不讨好,你要说她不想离婚吧,当然也想,但就怕离婚了再嫁还是一样,所以离婚也十分小心翼翼。
可日子都过成这样了,只要自己有独立能力,还怕更差吗?
退一万步讲,就算以后都遇不到知冷知热的男人,自己离了婚单过不也挺好,起码自己一个人能过得舒坦。
要是真幸运遇上了懂自己又疼自己的人,不就等于多了一次幸福的机会吗?
所以这人还是要勇敢一点走出去,才有可能遇见幸福,否则以为眼前的就是一切,眼界永远短浅。
图片
其实不管父母还是孩子,本意都是希望自己爱的人幸福。当父母的,希望孩子未来有好的工作,好的婚姻,而当孩子的同样也是。
如果离了婚,父母都能找到彼此更适合的人,那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其实对于老年人来说,日子本就有限,如果再不按照自己的意愿活,恐怕一生就真的成为遗憾了。
所以在还能够选择的时候,就尽情选择为自己活,觉得不幸的时候,换个人试试,它也许不会更好,但也不会更糟。
报考面对面 发表于 2024-03-11 00:24:49
如果是自然死亡的,丧偶后就可以再结婚,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是因为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必须是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生效的才可以再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servant 发表于 2024-03-11 00:24:56
法律分析:丧偶之后就可以结婚。因为丧偶之后,原有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黄皮 发表于 2024-03-11 00:24:56
如果是自然死亡的,丧偶后就可以再结婚,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是因为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必须是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生效的才可以再婚。
编辑 发表于 2024-03-11 0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