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美好&年华。 发布日期:2024-03-11 04:08:02 浏览:1032
1、争取更多的人证。
抓奸是要邀请同伴,这样能争取更多的人证,同时尽可能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记录作为证据使用。
2、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抓奸并不一定要抓到现场,可以尽可能收集其他间接证据。
3、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固定
有些证据可能是稍纵即逝的,可以通过请求公权介入做笔录的方式固定,这样,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那也不受影响。
4、监听监视须谨慎
一些当事人通过不正当途径采购、安装监听和监视设备,而我国法律对这些设备的使用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稍有不慎则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最终将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处罚。
5、适当借助公权
当事人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取证,既可能引发侵权责任,也会导致证明力低下等。因此,建议适当借助公权力介入。
对方出轨了如何收集证据
实践中,要是发现自己的配偶在 婚内出轨 的,多数人此时都会选择 离婚 ,那么就需要收集 对方出轨的 证据 ,这样 起诉离婚 的,法官最终才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那此时,应该怎样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 1、首先需要明确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有哪些: (1)“ 保证书 ”、“道歉书”等,出轨事实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对方出轨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 嫖娼 ,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 婚外情 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2、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搜集对方出轨的各项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 诉讼 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1)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出轨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出轨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出轨,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2)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 离婚纠纷 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 律师 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3)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二、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怎么办 1、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根据上述规定,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人住宅,是 侵权行为 ,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里取证,则不存在此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经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个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性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2、在搜集对方 出轨证据 时,合法地采取“偷录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除要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之外,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 法律上禁止任何人采用欺诈手段或者以实现其非法目的而故意设置“陷阱”、“圈套”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从事一些民事行为,这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照片是不能用作证据使用的。 法庭认定对方出轨,证据很关键。由于新 婚姻法 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出轨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 财产分割 上占得先机。而此时,起诉的一方承担最初的 举证责任 。但怎样收集 对方出轨的证据 ,这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如何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
法律分析:
1、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如何收集对方出轨证据
首先,出轨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出轨一方的出轨证据收集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遭遇到另一方出轨的情形,应该尽量收集相关的证据,具体如以下这些方面的证据:
1、电子证据,如出轨一方与第三者来往的电子邮件、QQ、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并且应进行公证。
2、夫妻一方出轨被发现时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录音资料,或者在公共场所有亲密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4、其他能够证明一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材料。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收集到了对方出轨的证据,那么,如果没有达到同居的程度,这个证据在诉讼当中也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更不建议大家去聘请私家侦探去寻找这些证据。
怀疑对方出轨,如何收集他的证据?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出轨是一种违背婚姻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但在很多国家,收集证据的过程也有法律限制。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以确保您的行为是合法的。
在这里提供一些一般性的建议:
保持冷静和理智。收集证据不应该是情绪爆发或报复的手段,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一定要冷静思考,不要冲动行事。
观察和记录。观察出轨者的行踪和行为,记录所有可疑的情况和证据。这可能包括通话记录、短信、社交媒体信息、邮件、信件、照片等。
寻找证人。如果有其他人知道出轨者的行为,他们可以成为证人。如果可能,尽量寻找可信的证人,并记录他们的证言。
雇佣私家侦探。私家侦探可以协助您收集证据,但请注意,不同国家的法律对私家侦探的使用有所不同,可能需要许可或其他限制。
注意隐私和法律规定。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隐私和法律规定。例如,在很多国家,未经许可,私自进入他人房屋或安装窃听器等是违法的行为。因此,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确保您的行为是合法的。
总之,收集证据需要谨慎和理智的态度,并遵守法律规定。如果需要帮助,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
面对出轨,如何合法的收集有效证据?
实践中,要是发现自己的配偶在 婚内出轨 的,多数人此时都会选择 离婚 ,那么就需要收集 对方出轨的 证据 ,这样 起诉离婚 的,法官最终才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那此时,应该怎样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 1、首先需要明确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有哪些: (1)“ 保证书 ”、“道歉书”等,出轨事实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对方出轨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 嫖娼 ,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 婚外情 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2、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搜集对方出轨的各项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 诉讼 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1)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出轨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出轨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出轨,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2)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 离婚纠纷 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 律师 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3)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二、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怎么办 1、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根据上述规定,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人住宅,是 侵权行为 ,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里取证,则不存在此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经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个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性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2、在搜集对方 出轨证据 时,合法地采取“偷录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除要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之外,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 法律上禁止任何人采用欺诈手段或者以实现其非法目的而故意设置“陷阱”、“圈套”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从事一些民事行为,这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照片是不能用作证据使用的。 法庭认定对方出轨,证据很关键。由于新 婚姻法 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出轨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 财产分割 上占得先机。而此时,起诉的一方承担最初的 举证责任 。但怎样收集 对方出轨的证据 ,这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微微一笑很倾城 发表于 2024-03-11 04:28:32
法律分析:
1、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快乐 发表于 2024-03-11 04:29:17
首先,出轨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出轨一方的出轨证据收集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遭遇到另一方出轨的情形,应该尽量收集相关的证据,具体如以下这些方面的证据:
1、电子证据,如出轨一方与第三者来往的电子邮件、QQ、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并且应进行公证。
2、夫妻一方出轨被发现时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录音资料,或者在公共场所有亲密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4、其他能够证明一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材料。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收集到了对方出轨的证据,那么,如果没有达到同居的程度,这个证据在诉讼当中也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更不建议大家去聘请私家侦探去寻找这些证据。
cultman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针对这种情况要升收集证据的话,你可以先去啊请一个律师。因为出轨的话,其实作为女方父母是相对比较有利的。首先可能就是物质嘛,你可以收集一些出轨的照片。以及一些记录。这是最重要的一个证据,另一个证据呢,就是出轨的话,你们的生活。是不够和谐的,这是根据在家里面的次数,你们平时生活的状态是否和谐也是一个证据。
钢哥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怀疑对方出轨想收集证据的话,一方面通过手机呀,他的电话呀,短信记录呀,微信聊天记录呀,或者是他的开房记录都可以呀。
Never Say Never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可以通过短信,微信或者电话的通话记录都是可以作为相应的证据,还可以收集对方的行程轨迹
莱珂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怀疑对方出轨 要想收集他的证据的话 可以监听她的电话 或者看他的短信以及微信的聊天儿内容
诺言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查一下他的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看是不是事实?
浅爱如初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先查看手机,看下微信等社交账号,再判断自己多想还是断定,再查看行车纪录仪,再看转账记录或消费记录,如果真的确定可以手机定位,其余的就只能靠自己了
猪三岁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心里怀疑对方出轨的话,你想收拾他的证据的话,最好是找一个自己信的过朋友去跟踪一下
乔俊霞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如果是离婚时净身用,最好找专业的,你自己收集的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应
頭脳警察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狡猾小三千百招,也斗不过妻子的一招
经常有求助者带着对小三的怨恨前来咨询,她们列举小三的种种“恶行”,展示小三层出不穷的招数,同时寄望我们能够提供更高明的招数还击小
三,那是不是真有万试万灵的分离小三招数呢?
“老师,我是实在对她没招了,求求你帮帮我!”
看着声泪俱下的求助人小雅,再浏览一下小雅所提供的资料,就连见多识广的古非老师也不得不承认,小雅老公所出轨的对象是一名很聪明,同时情商高的小
三。
首先,小三非常有耐性。小雅老公跟小三作为同事已经认识了好几年,正式出轨也长达4年之久,每天也是4~6通电话,两人还经常开车去偏僻的地方聊天约会,一起出差时,老公还会把小三的位置订在自己身边。但就是在如此亲密的关系之下,小三还是不急于“逼宫”,只是让两人的感情逐步升温。
其次,小三很擅长维持两人的情感。小三经常在朋友圈里发布“想你”、“爱你”之类的示爱信息,并设置成只有老公可见的状态,从而营造出专属他们两个人的私密空间。
最后,小三很懂得抓住老公的心。尽管出轨4年,但两人却像热恋期的情侣一样无话不说,反观小雅发给老公的信息,老公基本不会回复。老公甚至直接跟小雅说他的心已经不在小雅身上,两人的婚姻早已没了爱情,让小雅的心灵备受打击。
出轨期间,小雅也不是没有努力拆散过他们,但却让小雅成为老公眼中的麻烦,反倒增进了老公与小三之间的感情,让小雅极度绝望。
一再遭受失败打击的小雅,总算意识到光凭自己一个人的能力,完全不是小三的对手。无计可施的小雅于是开始寻求专业力量的帮助,古非老师就是小雅经过千挑万选后找到的。
小三的确很聪明,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分离,小雅一直以来的失败就在于过份关注如何分离小
三,但真正分离小三的方法不在于老公或小三身上,恰恰就在小雅自己身上。
古非老师通过缜密的分析后得出结论,小雅的问题在于结婚后就放弃了作为女人的独立性,并没有在工作与生活中寻求进一步的成长。反观老公在婚后一直努力工作,在职位得到一次又一次的晋升之后,却发现面对原地踏步的妻子完全没有共同的话题。
为了排解心中的压力,老公只能向相同工作岗位上的同事小三倾诉,久而久之就发生了出轨,而小雅一直只想分离小
三,但又填补不了小三在老公心目中的位置,这才造成了两夫妻如此尴尬的婚姻现状。
厘清问题关键后,古非老师及其背后的缘盾情感团队为小雅制订出一系列的方案,帮助小雅快速成长,找回作为女性的独立与魅力所在,小雅也在古非老师的情绪管理课上学会了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老公与小三身上,转而思考如何提升自我,如何装扮自己,从而让自己以一名成熟女人的全新身份面对老公
小雅的转变很大,她不但找回了作为女性的魅力与自信,还收获到同事们的刮目相看,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老公对小雅的态度,不但两人的沟通变得更多,老公还经常夸小雅的成熟大方,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相处融洽,小三自然也消失不见了。
更多关于情感修复问题,婚姻挽回真实案例分析以及面对小三该如何处理的两性问题等,可以咨询古非老师,为你做一下婚姻诊断,咨询都是免费的,对解决婚姻问题有着很大作用,行动起来,不要坐以待毙了,为自己的幸福努力一把。
雷克萨斯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1、直接证据
(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漂泊的云cium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打官司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 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 ,婚外情 ,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 取证的过程相当麻烦,大多数情况下,建议选择协议离婚。
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你说的,他说的,他们说的,法院都当你没说!证据讲究书证和人证。只有人证是没用的,对方随时也可以找几个人出来说没见过他出轨。除非对方在法庭上亲口承认,或者给你写过承认出轨、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
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可能因证明力不足而不被法院采信。建议收集以下相关证据:
(1)男女拥抱接吻等亲昵行为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
(偷拍的证据不合法,不能作为证据,法庭不采信。)
(2)一方写下的承认出轨事实的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
(3)聊天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 (这个可以成为证据,但是力度有点欠缺,对方可以辩解:qq被盗,开房在聊天,亲密照片在排练工作,能出轨的人思维能力其实也挺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您!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捉奸的正确姿势
(1)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
(2)当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时,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情急之下写下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等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没有充分证据否认该书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则一般会被法官采信,作为认定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显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例如,记录了他们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等亲昵行为的照片,也能从一个侧面证实其间存在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
3、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有婚外情的视听资料;
如谈话中有婚外情的一方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在自家安装摄像设备,拍摄到配偶与婚外异性举止亲昵的录像等;
4、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
鉴于此类证据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保存比较困难,
二是稳定性差,容易删减或编辑,且难以通过一般的技术手段发觉;
三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送者及接收者到底是谁。
应尽量将短信保留在接收的手机内存或存储卡中,并经公证机关的公证程序,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qq、msn等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箱中的来往信件,发现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现象大量存在,但此类证据同样存在保存困难,稳定性差且无法证明发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问题。
所以这两种证据也很难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过截图打印或公证后,只能将其作为辅助的证据材料,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八月柒秋叶初凉-ぐ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你好:
1、这证据不收集也罢:即使短信和通话记录中有十分过火的话,可只凭这些并不能证明他与人就有婚外情呀,而且,即使能证明他有婚外情:他现在每天回家,没有与她领结婚证、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没有与她长期同居,你也无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顶多也就是可以适当少分给他些财产,可是少分不少分、少分多少还要由法官自由裁量,但你为了取这证据却是要费很多心思、忍受很多伤心的。
2、如果你能找到他们之间确实有婚外情的其他证据:比如,邻居的证言、他们在一起的照片等,再加上短信和通话记录,就可以适当少分他一些房产。
3、房子是在你们结婚前买的、还是结婚后买的?这是房子他是否能分走一半的关键。另外,想办法让他和你写下你们婚后的收入各归各所有的书面协议,你所挣他就分不走了:不过,看样子他现在已经有了二心,不太好办,你想办法。
belive~@^_^@~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出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邮件
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众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少英 发表于 2024-03-11 04:29:47
1、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2、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固定;
3、监听监视须谨慎;
小静 发表于 2024-03-11 04:30:12
1、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2、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固定;
3、监听监视须谨慎;
斌 发表于 2024-03-11 04:30:12
1、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2、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固定;
3、监听监视须谨慎;
缘 发表于 2024-03-11 04:30:12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出轨是一种违背婚姻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但在很多国家,收集证据的过程也有法律限制。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以确保您的行为是合法的。
在这里提供一些一般性的建议:
保持冷静和理智。收集证据不应该是情绪爆发或报复的手段,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一定要冷静思考,不要冲动行事。
观察和记录。观察出轨者的行踪和行为,记录所有可疑的情况和证据。这可能包括通话记录、短信、社交媒体信息、邮件、信件、照片等。
寻找证人。如果有其他人知道出轨者的行为,他们可以成为证人。如果可能,尽量寻找可信的证人,并记录他们的证言。
雇佣私家侦探。私家侦探可以协助您收集证据,但请注意,不同国家的法律对私家侦探的使用有所不同,可能需要许可或其他限制。
注意隐私和法律规定。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隐私和法律规定。例如,在很多国家,未经许可,私自进入他人房屋或安装窃听器等是违法的行为。因此,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确保您的行为是合法的。
总之,收集证据需要谨慎和理智的态度,并遵守法律规定。如果需要帮助,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
¼ 发表于 2024-03-11 04:30:14
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是通常这种婚外情证据是比较难取得的,而且单独的婚外情证据也是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那么我们该怎样收集婚外情证据呢?婚外情证据收集是有难度的,因此要完美的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的事实是大有学问的。
Alison 发表于 2024-03-11 04:30:21
从法律角度来说,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的方式具体如下:一般情况下,举证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收集对方与第三人到酒店开房的发票或者其与第三人另外租房或者买房而签订的合同,对方当事人向其配偶书写的认错书、悔过书等证据,都是能够证明对方出轨的有效证据。
慧娴洲 发表于 2024-03-11 04:30:21
离婚诉讼,原告告诉被告出轨,原告必须提供被告出轨的证据。被告回复原告出轨或反诉原告出轨,被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出轨。证据包括人证、物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高山流水 发表于 2024-03-11 04:30:21
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在合法的前提下,偷拍偷拍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收集可以证明外遇的证据时,一般要注意收集以下重要证据:
1、是保证书、后悔书等,外遇调查突然暴露,一方无能为力地写保证书,后悔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外遇的重要证据
2、职场调查员工的外遇后,有时会处理其生活方式的问题,处理的书面资料也是重要的证据
3、双方交往的信件、邮件、电子邮件等,这样的证据除了书面的证据之外,邮件、邮件、电子邮件等必须首先公证,提交法院
4、录像等,如果不能使用这样的证据的话,必须合法使用。
荣辱不惊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24-03-11 04: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