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提问人:.hou。     发布日期:2024-03-11 06:04:03     浏览: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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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协议离婚可以去登记地或者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地办理,一般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不是必须。协议离婚可以去登记地或者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所在地吗


1.不是必须。
2.协议离婚可以去登记地或者任一方的 户籍所在地 民政局 办理离婚手续 。
3.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 办理协议离婚 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需要在结婚登记所在地吗?

法律主观:

在我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且符合其他法律规定条件的,男女双方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一、结婚登记户口所在地吗结婚登记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有什么意义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结婚登记,可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5)防止和惩治违法婚姻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发现违法的婚姻行为,对违法婚姻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婚姻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者施以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6)进行结婚登记,是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保障。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巩固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结婚登记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户口所在地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一、异地办理离婚证可以吗

1、办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离婚。其他情况不能异地办理。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婚前买房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1、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方式在我国有且仅有2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对于这2种方式,离婚办理地点也是不一定的,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及1077条的规定可知,协议离婚只需要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所载的地址。因为《民法典》颁布后,规定了针对协议离婚的30日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是需要跑两趟民政局的,即若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是不建议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同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小龙女     发表于 2024-03-11 06:24:19

离婚一般是在结婚登记所在地,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是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材料。

离婚是指法律认可的有效婚姻关系的结束,离婚的目的是使婚姻终结,彼此不再受婚姻限制,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在法律上的联系亦随之解散,可视为一法律状态的改变。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小田°     发表于 2024-03-11 06:24:58

您好,如果是内地居民,一般情况下,双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华侨的,双方要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家与家律师特别提醒,目前国内有关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如果您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您无论结婚或者离婚,除了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外,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您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那么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除了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外,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您可以补充一下您的详细情况,家与家律师为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或者需要帮助的话,欢迎咨询我们。

【相关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4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补充材料】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一)试点地区。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三)试点内容。

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有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有关“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风尘客     发表于 2024-03-11 06:24:58

婚姻登记需要在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分析】

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婚姻登记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
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快乐     发表于 2024-03-11 06:24:58

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异地也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但是是有前提的。不是随随便便去哪里都可以办理的,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地不同的,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并且申请的时候需要双方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同时在场。

法律分析

异地结婚证办理是有一定条件的,不是随便去哪里都可以办理的。
一、首先要去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比如男方是北京的,女方是上海的,就可以选择去北京或上海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结婚。如果其中一方是国外的,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在中国登记结婚就应该按照中国法律流程申请登记结婚。比如男方是美国人,女方是中国人,应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
二、再者登记结婚需要携带以下证明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异,丧偶等)。针对固定工作者和离退休职人员可以由在职单位和退休单位出具,而待业或无业人员则需提供劳动手册,然后由居(村)委会开具证明。
4、3张2寸的彩色照片,双方照片颜色需统
一。如果没有照片可以直接在结婚登记处拍摄,有快照服务;
5、其他一些特殊证明,比如再婚者需要携带离婚证书,因私出境人员需要提供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的需要提供在国外的婚姻状况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勇     发表于 2024-03-11 06:25:03

法律分析: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安好*^_^*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1

在我国相关的结婚双方必须在结婚双方的户口地进行登记才能办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婚姻权益,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自身的婚姻登记。


一、结婚登记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吗

结婚登记地必须是户口所在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婚证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领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也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流程

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相关的婚姻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规定流程和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如无法办理时,应积极的递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我国的民政部门对于这类当事人材料,审核这类人员的结婚合法性,进行下发这类结婚证件。

易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1

结婚登记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吗

想要成为合法夫妻就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若夫妻双方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就需要去一方的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目前网上或者异地都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那么结婚登记可以不回户口所在地吗?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结婚登记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结婚登记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吗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结婚证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领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领证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双方需要一起到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区、县、市民政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分别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字按指纹。


3、双方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和填好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交给婚姻登记机关。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填好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核。


二、结婚登记办理要多久

(一)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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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味道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1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坚持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1

您好,如果是内地居民,一般情况下,双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华侨的,双方要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家与家律师特别提醒,目前国内有关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如果您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您无论结婚或者离婚,除了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外,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您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那么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除了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外,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您可以补充一下您的详细情况,家与家律师为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或者需要帮助的话,欢迎咨询我们。

【相关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4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补充材料】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一)试点地区。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三)试点内容。

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有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有关“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随波遂流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1

不必须。结婚登记并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


1、现在随着结婚登记服务的改革,很多城市都可以异地办理结婚证。


2、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不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直接在当地办理即可。因为上述地区将开展为期两年的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3、如果不是在上述地点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


一、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


1、男女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新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3、双方需要提交3张,二寸双人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胡申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2

不一定,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能异地办理。【法律依据】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

试点地区和试点期限

(一)试点地区。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试点内容

(一)涉及调整实施的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有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有关“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二)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按照试点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背包旅行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2

您好,如果是内地居民,一般情况下,双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华侨的,双方要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家与家律师特别提醒,目前国内有关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如果您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您无论结婚或者离婚,除了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外,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您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那么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除了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外,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您可以补充一下您的详细情况,家与家律师为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或者需要帮助的话,欢迎咨询我们。

【相关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4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补充材料】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一)试点地区。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三)试点内容。

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有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有关“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water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2

必须。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是一件大事,同时是一件喜事。但是很多的人对于结婚这件事也存在很多的问题。经常好多人认为结婚是办婚礼比较重要,什么时候打结婚证不重要,甚至很多的人生孩子才想起来要打结婚证。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国公民结婚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也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淑慧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2

您好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亲离婚是在结婚登记地进行离婚的哦。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雷克萨斯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2

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集体户口领结婚证流程有哪些


1、集体户口是有一张纸可以证明户籍的,叫《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登记当天,携带们双方的身份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在任意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都可以。如果户口是挂在单位的,通常这张卡会发到手上。如果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这张卡,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2、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民政局登记时需要带齐: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Chuanky(建川)     发表于 2024-03-11 06:25:12

是的,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婚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流程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细帝     发表于 2024-03-11 06:25:42

很多在异地城市努力打拼的年轻人,也需要追寻那段属于自己的爱情,在陌生的城市相遇相识,牵手自己人生的伴侣,走向全新的婚姻礼堂,两人可能不一定是同一个城市,也可能住在同一个城市的南北两端,但是爱情是不分国界与距离的,当你们的感情升华到了一定阶段,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结婚,让关系变的更亲密,但是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问了,那我们的户口所在地不在一个地方可以领证吗?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户口所在地可以领证吗?一个城市不同区域可以领证吗?对于这些问题,小编今天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首先,先回答一下大家的主要问题:领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答案:需要领取结婚证书的双方新人,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所以,说的白一点就是不需要两个人在同一个户口所在地也是可以领取结婚证的,只要到两位准新人任何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就可以发起申请,不强求说一定要在某个城市或者地区,两个人的其中一方就可以正常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要记得带齐证件哦,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过去领取结婚证的呢~

其次,领取结婚证书的时候,我们要携带哪些证件呢?有没有什么特定要求?答案:
1、双方新人当事人本人的常住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双方新人当时与对方的无血亲关系证明,并且无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证明,双方当事人签字
3、事先准备三张二寸的免冠彩色合影,一般选择红色背景底
4、双方新人必须是自愿结婚,不能有逼迫等情况出现
5、双方新人必须满足法定结婚年龄,才可以申请登记结婚,男方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满二十周岁
6、双方新人必须均为单身无配偶状态,例如:未婚、离婚、丧偶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领结婚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答案:
1、确定好你领证的好日子,前一天早点休息,如果要热门日期领证,请提前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2、带齐所有材料证明,需双方当事人本人,前往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不可他人替代
3、双方当事人本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且签字确认
4、提交材料给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核,确保信息无误不作假,审核通过过可以领取结婚证书
5、完成领取结婚证宣誓仪式,可怕拍照留影,也可以携带家人一起分享此时的欢乐
6、最后,不要忘记缴费噢,工本费9元,不要忘记缴纳呀~

莹     发表于 2024-03-11 06:25:42

结婚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进行登记。如果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上的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单位印章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王念     发表于 2024-03-11 06:25:42

在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2年时间段内,有些省份可以跨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对于内地居民可以“跨省通办”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的省份,有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内地居民可以在上述省份的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试点时间为期2 年。

在试点地区,结婚时双方需提交的材料为: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其他省份按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规定如下:


一、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结婚的,内地居民出具的材料不变,另一方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内在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的,内地居民出具的材料不变,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相关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盛民     发表于 2024-03-11 06:26:11

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只能在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证时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证需要带户口簿、身份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湖南人     发表于 2024-03-11 06:26:26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新人办理结婚证时,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而且需要两人亲自到场,前往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举例,A和B想在北京登记结婚,具体情况如下:
1、A和B都有北京户口,能在北京登记结婚。
2、A有北京户口,B是外省人员,可以在北京领证。
3、A和B都没有北京户口,不能在北京的民政局登记结婚。 通过以上可知,两个人户口不在一个地方,是不可以领证的。只有夫妻一人有当地户口,才可以在本地登记结婚。这个规定可以在省市的结婚登记实行办法可以找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阿萨姆     发表于 2024-03-11 06:26:39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新人办理结婚证时,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而且需要两人亲自到场,前往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举例,A和B想在北京登记结婚,具体情况如下:
1、A和B都有北京户口,能在北京登记结婚。
2、A有北京户口,B是外省人员,可以在北京领证。
3、A和B都没有北京户口,不能在北京的民政局登记结婚。 通过以上可知,两个人户口不在一个地方,是不可以领证的。只有夫妻一人有当地户口,才可以在本地登记结婚。这个规定可以在省市的结婚登记实行办法可以找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温馨提示】

福安特门厂     发表于 2024-03-11 06:26:39

法律主观:

在我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且符合其他法律规定条件的,男女双方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一、结婚登记户口所在地吗结婚登记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有什么意义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结婚登记,可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5)防止和惩治违法婚姻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发现违法的婚姻行为,对违法婚姻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婚姻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者施以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6)进行结婚登记,是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保障。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巩固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结婚登记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珍     发表于 2024-03-11 06:26:44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 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 结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Nico     发表于 2024-03-11 06:26:49

结婚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并且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妍妍     发表于 2024-03-11 06:26:49

那么,办理结婚证时需要什么证件呢?办理结婚证所需要的证件有: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
5、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还应提交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6、二婚的登记结婚时还需要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生效证明。根据《结婚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且双方均无配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情况下才可以受理结婚。

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曾小妹     发表于 2024-03-11 06:26:49

法律主观:

在我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且符合其他法律规定条件的,男女双方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一、结婚登记户口所在地吗结婚登记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有什么意义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结婚登记,可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5)防止和惩治违法婚姻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发现违法的婚姻行为,对违法婚姻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婚姻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者施以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6)进行结婚登记,是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保障。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巩固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结婚登记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磊的宝贝《寒》     发表于 2024-03-11 06: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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