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带
所在城市:北京 情况:婚前父母付房产首付,儿子还贷(贷款20几年),房产证上为儿子名字。 问题:儿子面临结婚领证,在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如何才能保全婚后这套房产只在儿子一方所属,不牵扯女方。除了在结婚前男方家提前还清所有房贷还有没有其它好的方法能避免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补充:1、父母有能力替儿子按月还贷 2、父母的房子面临拆迁将来会有拆迁款
清风叙来
如果原房产属于婚前房产,那么拆迁所得也是婚前房产,如果原房产是婚后方面,那么拆迁所得也是婚后房产。
婚前房产:
婚前买房,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为一个的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