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多久能收到传票

叶湖北生

叶湖北生

起诉离婚开庭三日前能收到传票。根据法律,提交起诉材料后,法院有1-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立案后有1-5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再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时间。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会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

因此,立案后根据承办案件法官时间不同,一般一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离的情况,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驳回后隔6个月且分居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法院在此情况下一般都会判离。

以下情况调解无效的可以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立案。


3、法院立案之后,应当对离婚诉讼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后,必须按照审理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判决,并且按照规定向当事人宣判。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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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崇明

崇明

起诉离婚五日内能收到传票。根据法律,有1-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5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再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时间。领开庭传票的时间要早些。立案后根据承办案件法官时间不同,一般一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离的情况,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驳回后停6个月且分居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法院在此情况下一般都会判离。

诉讼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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