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老怪
本文内容
一、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
三、保护两种特殊情况
中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以前,夫妻双方当天一起去办离婚手续,当天就能结束婚姻(当然要处理好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 但现在不行了 ,因为《民法典》中规定了 “冷静期” 。
例如:2022年5月1日,小张和小美达成离婚协议,二人一同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5月1日去协议离婚),以前5月1日这天就能办离婚,但现在不行了,5月1日这天去了只是做登记,登记完之后,工作人员会告诉你6月1日再来,中间的这30天,就叫“冷静期”。在这30天中,双方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随时去撤销离婚申请,任何一方撤销了登记申请,就不可能再协议离婚了。
等到30天的冷静期过了之后,从6月1号到7月1号又有一个30天,在这30天内夫妻双方必须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错过这30天,就要另行申请。所以,想协议离婚的话,第1个30天任何一方都不能去撤回申请,第2个30天双方必须一起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没去的话,之前等的30天就浪费了,需要再次重新申请,迎来的又是一个崭新的“30天冷静期”。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通俗来讲,就是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就作为原告起诉要求离婚。
诉外调解:你想结束自己的婚姻,你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可以帮你们夫妻二人调解一下,如果不想让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诉外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诉讼调解: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人民法院的法官都必须给诉讼离婚的双方先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还坚持离婚的话,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6种情况):
1.重婚或者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在外同居的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在外面长期稳定的生活,俗称家外有家,但不包括与异性开房,开房只能说是出轨,不能认定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就算开了N次房都不算。);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打骂、虐待家庭成员,精神摧残折磨,不履行抚养义务,不管对方死活等。);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绝对不能忍,有多少钱都不够他花!);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两年要求持续状态,不履行夫妻义务);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有人开玩笑说:要想和他离婚,必先让他失踪!这也是有道理的,一个人生理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马上就结束,根本不需要离婚;但是,如果一方失踪了,另一方只要去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婚。)
6.第1次提起离婚诉讼后,人民法院不准离婚,双方只要再分居满一年,人民法院照样会判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保护两种特殊情况
1.保护军婚 :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的话,同等保护。如果被告是军人,请求离婚的原告不是军人,原告必须要举证被告已经过了你的同意,被告不同意就不可以离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不行,除非原告能举证军人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3种情况。
2.保护“三期”妇女: 女方的怀孕期、哺乳期、终止妊娠期。怀孕期10个月,分娩期是1年、终止妊娠后6个月。“三期”妇女想离婚,只能由女方主动提出,否则不能离婚。也有例外,比如妻子怀的孩子不是丈夫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感谢您阅读这篇文章,希望您有所收获,辛苦了。
完
有 不足 之处,希望“读友”指出,增补的内容会写在评论区中。
推荐以下文章,建议阅读:
一个人最多能被“拘留”多少天?(立法精华)
父子间的“亲子鉴定”与男女间的“彩礼返还”
非法买卖“尸体器官”,却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上一篇:哺乳期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