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