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战,必召回
在孩子一周岁以内,男方是一般来说不允许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不在此限。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形有: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的等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