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面对面
对你的提问,需分两种情况解答:
1、为女方加了名:在加名后,女方作为该房产共有人,根据你们对该房产共有方式的设定,可分为“共同共有(一人一半)”和“按份共有”,但无论那种共有方式,女方对该房产均拥有相应份额。这是《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后,便不再追溯购买该房产出资情况,将以产权登记为准,而不再根据婚姻法或者其他法规来进行确权了。
2、不为女方加名:这种情况,关键看你说的“包括后面的月供都是由我独自承担”,由你独自承担的资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交月供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该房产还不完全属于你个人。附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该条文,你看了就清楚了。还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一方的公积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文
你采纳的答案是能添加上名字,我说在还清贷款之前不能添加,你却说是复制的,无语!
建议你到房管部门问问吧!~看哪位大爷能给添加上名字!
Ευαίσθητο άτομο
1.女方添加他的名字,只要你同意,是可以的
2.只要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离婚的时候,法院肯定是要判一半给女方的,无论对方是否有出钱,因为你们已经是一家人了
日月星辰
对你的提问,需分两种情况解答:
1、为女方加了名:在加名后,女方作为该房产共有人,根据你们对该房产共有方式的设定,可分为“共同共有(一人一半)”和“按份共有”,但无论那种共有方式,女方对该房产均拥有相应份额。这是《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后,便不再追溯购买该房产出资情况,将以产权登记为准,而不再根据婚姻法或者其他法规来进行确权了。
2、不为女方加名:这种情况,关键看你说的“包括后面的月供都是由我独自承担”,由你独自承担的资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交月供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该房产还不完全属于你个人。附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该条文,你看了就清楚了。还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一方的公积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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