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老年人不婚姻登记就住在一起法律上叫什么?

濤濤

濤濤

青年人男女搞对象了,在一起同居。这是常见的现象。但是,出了事儿,法律上没有保障!

老年人也是如此。没有法律保障。

这种现象叫做《非法同居》。

又叫做《保姆伴侣》——简称为《保姆伴》。也叫《搭伴》。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

同样叫非法同居

素衣

素衣

姘居,法律上是不认可的

Beiz.

Beiz.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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