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贤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条款出来,我一看,本想憋住少说,因为很多人也说了。但没憋住,是该骂。 我只能说,制定条款的人,都是这帮既出轨还想离婚不被瓜分财产的男人,更是一些大男子主义十足的男人,他们这是从自身需求出发。这条款,表面合理,表面上的男女平等。可男人和女人从生理、从社会角色、从职场角色上,就从未平等过。这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平等,自然就是伪平等,那自然就是不合理的。 新婚姻法解释(三)出来,必将影响未来婚恋走势: 第一,妻子更被动。 女人在经济上更被动。如今的职场,男人的工资普遍要比女人更高,所以,婚前买房大多是婆家和男性来承担。如今,不仅逼得女人在家庭中越来越被动。女人辛苦持家,生孩子,侍奉公婆,你不能有抱怨,还得担心哪里伺候不周,否则就下岗,下岗了也没赔偿啊。最后年老色衰离了婚。对不起,房子是人家男人婚前买的,没你份儿。那婚后共同财产倒可以共享?但普通人家有多少婚后财产?大都培养孩子了。也就是说,女人,你白当了几十年的保姆,白白陪睡了男人几十年。妻子的地位,摆明了还不如职业小姐吗?? 第二,出轨率上升,尤其是男人出轨。 给第三者的分手费,老婆有权要回来,这说明,男人出轨的代价会减小,为男人包二奶扫清了障碍,男人完全可以玩了白玩;就算离婚也没关系,不用跟妻子分房子,这势必会滋生越来越多的出轨男人。 当人,个人认为,“给第三者的分手费,老婆有权要回来”这条纯属扯淡,这可能吗,执行得了吗?这分明是挑起女人的战争。男人给第三者的钱,通常没有借条或者证据的,同时,具体数目多少老婆也未必知道,再说了,要人家吃进去的吐出来,这容易吗? 第三,离婚率上升。 正因为,男人出轨的代价变小,男人离婚的代价会减小:婚前男人自己买的房子归男人,婚前男人父母给其买的房子也归男人,离婚时女人没份。同时,丈夫送给老婆的房子只要没过户就可以反悔,男人因为妻子不生孩子就可以合法离婚,这些都可能加深夫妻矛盾,从而导致离婚率将会大幅上升。 第四,生儿生女的父母压力一样大。 婚前房产归自己,这说明:女孩子有一个能付房子首付的父母是多么重要。寒门难出贵子,寒门别想攀高枝,攀了高枝人家的财产也与你无关。这逼得女方的父母也很有压力。之前,生儿子的父母会觉得压力大,攒钱买房子娶媳妇而。如今,女儿再也不是招商银行,则是建设银行。生女儿的父母压力也变大了。这种情况下,逼得女儿的父母也要掏钱赞助买房子。 第五,女人自己买花戴,女强人更多。 新婚姻法出来,什么是王道?自己老爸老妈牛是王道,要么自己牛才是王道。靠自己才是王道。男人靠不住,婚姻靠不住,那就自己努力赚钱了。 所以, 未来职场上,会催生越来越多自力更生的大女人、女强人。这算好事儿吗?届时男人可能会发现,职场上越来越多的女人会来跟他们竞争。而在职场上的女人,会更加没有性别之分,她们会像男人一样去奋斗。 第六,不婚族壮大。 女人结婚图什么?新婚姻法出来,从法律上你图也图不了啥了。不仅该有的权利减少了,义务反而加重了。 比如生孩子,这是双方的事情。这不是义务,而是约定。生孩子,要看双方的条件,比如年龄、身体体质。生孩子是要看双方的各种条件的。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给女方。这显然又是大男子主义十足的条框。 如果说女人必须生孩子是义务,那男人就必须赚钱养家买房子是义务。这明显就是偏袒男人的条款,同时也是为男人离婚提供借口的条款。 照这样下去,只会让更多女人选择不结婚,不婚族会越来越壮大。因为婚姻已经无法给女人保障,还不用受十月怀胎之苦。这会让女人对婚姻的期望程度降低,甚至宁愿同居也不愿意离婚。第七,剩女更多,宁剩也不嫁。 新婚姻法下,婚姻让妻子更被动,让男人更主动,离婚率如此攀升。将会让更多的女人对婚姻恐惧,于是,剩女还会增加。与之同的是,她们是主动剩下,宁剩也不嫁。 第八,婚姻类纠纷增加,官司会大幅增加,私家侦探、婚姻类律师将会很吃香。 关于离婚过错赔偿条款,肯定会让私家侦探更吃香,何谓过错啊,那得有证据啊,证据怎么来,那不求助于私家侦探了。 两个人还债要举证,离婚协议在未经登记之前可以反悔。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反之亦然。这分明是鼓励夫妻不要讲诚信。势必造成婚姻纠纷增加,婚姻官司增多,婚姻类律师吃香啊。 第九,择偶观变化,富二代、豪门吸引力降低。 之前,无数女人削减脑袋嫁有钱人嫁豪门。如今,从法律上已经明白规定了,婚前的父母的财产,没你份儿。所以,富二代,豪门都是浮云。所以,富二代的吸引力会降低,潜力股会大受欢迎。 最后,提醒一下: 婚姻改变不了命运。 不管男女,在婚姻中,别希望通过婚姻图谋对方的钱财。不奢望,你才不失望,才不伤心。 奉劝女人:别拜金,别指望嫁有钱人、成功男。男人的成功和财富是他自己的事儿,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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