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幸福
是呀,复什么婚啊?!直接同居,2、3年后再提复婚。因为过去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还是个未知数,现在一起生活2、3年,就能确切地知道是不是还能真正在一起,那时候再复婚不迟!别像个未经人事的小孩子,那纸婚约有那么重要吗?如果真那么重要,你们就真应该先试婚,再结婚,免得有误!!!
因为、爱情、有奇迹。
同居!直到你们及双方父母都认为你们应该复婚的时候再复婚。不要追求形式,
(未来)
别怪你的父母,他们的担心也是有道理的你要想清楚确定复合了吗?导致你们离婚的因素解决了吗?如果答案是确定的那就跟你父母
去请求但不要偷偷复婚,父母会很伤心的,如果答案不确定你那就奉劝别浪费两个人的青春了,如果是琐事冲动离婚还好,如果性格不和,要知道本性难移啊!
素衣
你们把结婚证先领了撒,不可能再让你离吧
A 静欧尼
先把证给领了。
忠義
婚姻怎么还自己做不了主啊
诺言
男女双方的父母无权干涉男女双方的婚姻自由,男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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