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百合
法律主观 :
老公个人债务与妻子有关系吗 老公的个人债务,在法律上称为夫妻个人债务,是指相对于 夫妻共同债务 而言,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老公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确属于老公的个人债务,与妻子没有关系,那么妻子对该笔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 妻子对老公的个人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妻子对于老公的婚前个人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能够明确该债务为老公的个人债务,那么其妻子对该笔个人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即该笔债务与妻子没有关系 《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 债权人 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 债务人 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客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