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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也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因此不管房本上写不写配偶的名字,配偶也必须去签字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申办按揭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扩展资料:
一、申请按揭贷款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二、申请按揭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3、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4、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青衫隐
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是可以的,但财产权属夫妻双方的。
俏也不争春
不可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也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因此不管房本上写不写配偶的名字,配偶也必须去签字。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蓝鸢
可以啊。房产证上写你自己的名字就行了。望采纳
龙哥づ
不行,必须双方同意签字才能做贷款。自己偷偷贷款时行不通的,除非你叫他人假冒另一方.
陈曦
可以,但要夫妻双方出面签字的,
夜光杯
可以以个人名字买房,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在贷款买房的时候,银行会填写资料,有一项要填写已婚和未婚,这个填已婚就可以了,需要要提供的资料就比没有结婚的人多了个结婚证复印件和你老公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业务叫个贷,也就是个人贷款,就算房产写你们两人的名字,只要用你的名字去贷款,只要你的名字信用良好,就没有任何问题。信用卡的不良记录的问题,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因为不管哪家银行的信用卡逾期,不良记录都是记录子中国银行征信系统里面的,貌似7年才会将以前的不良记录给删掉,除非这项规定改变,否则,没i有其他途径可以改变。
Thetimezipsby
可以的,我就是
渔夫
婚后可以通过个人的名义买房,但如果要证明该套房子是自己的个人房产的话,前提条件是买房的这笔资金是个人财产。
所以,买房的时候就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能证明买房是用个人财产而不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这样的话,在离婚的时候该套房产才会被界定为个人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一)夫妻一方所有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共有不动产的情况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并不当然的认为是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认为该不动产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据2011年国税局的最新规定,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三)婚后买房产权归于其他人所有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以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因为房改房一般都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相关,也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房的产权,而身份资格又是不能转移或变更的。
所以此时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下,属于一方父母或他人所有,夫妻双方当时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当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时拥有产权的父母或者他人应当归还出资方对该房改房的购买出资。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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