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订婚后发现不合适,分手后,我给的礼金能退吗?

虹声

虹声

能退的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是给了对方财物作为“彩礼”,如果对方不退的话,则可以尝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但是,如果只是作为平时买礼物的一种花费,由于视为你的一种自愿赠与行为,除非对方自愿,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

上一篇:婚姻法对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

下一篇:老公脾气不好想离婚该怎么做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