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永浩
孳息(Fructus)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按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果实与动物的出产物)和法定孳息(因法律关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9个条文中,重点内容之一即是对孳息的规定: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其中所提“孳息”适用民法法律上所指,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物权法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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