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反悔,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

秦姐

秦姐

订婚后一方反悔,男方若是给付了彩礼,可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女方协商,让其返还彩礼。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对退还彩礼的要求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未规定返还彩礼是否以女方有过错为条件,通常而言就应理解为无此条件,但理论界及为数不少的法官对此则不以为然,认为对女方不公平,尤其是男方有过错而女方无过错时更是如此。但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和命脉,是极具伦理性的社会现象,任何企图的社会舆论、经济手段乃至法律制度为维系婚姻关系手段的策略或制度都是不人道的。况且若如此规定,则女方即可使出损招以逃避返还彩礼,如着力让男方厌恶自己,却一脸无辜地说想要结婚或有着共同生活的意愿,只要其行为不涉及贞节操守,其风度和不良习俗似乎都不能成为“过错”的依据,而男方一旦受不了,则注定就要人财两空了,这显然不利此项救济措施功用的发挥,而且“过错”是主观色彩甚浓的价值判断,非物质的,与该条司法解释弥补男方经济损失的立法目的不合,故返还彩礼与否不以女方有无过错为条件。简而言之,只要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就应返还彩礼。

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Zung WaiKei. 

Zung WaiKei. 

肯定是需要退还彩礼的,彩礼是一种对于结婚双方的约定,所以给出来的馈赠,馈赠的基础就是双方即将到来的婚姻事实。

法律规定,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必须退还彩礼。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而对于订婚后反悔,已经是明确的表明没有之前的履行婚姻的决定,所以这个时候彩礼是应当退还的。

桐宝

桐宝

从法律角度分析,彩礼是以缔结婚约为条件而进行的财产馈赠,所以也婚约失效后,应该返还

sGaQh

sGaQh

应该,因为彩礼就是男方娶女方用的钱,如果订了婚反悔了,就不能够成婚姻关系,用来构成婚姻关系的彩礼自然也应该退还。

啊威

啊威

我觉得女方还是要退还彩礼的,因为如果你并没有和对方结婚在一起,那么你就没有理由去要这个钱。因为对方给你彩礼,是希望你能够和他结婚,但是如果你没有和他结婚而要这笔钱的话,那么不仅是非常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

心静如水

心静如水

应该退还。彩礼本来就是结婚才给的,那既然反悔了,自然不能结婚了,彩礼理应退还了。而且一般这彩礼不是小数目,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退回去了。这跟平时的男方给女友买个小礼物什么的、吃个饭可不一样。那些不用还了,但是彩礼是有说法的,为了娶媳妇儿用的,既然不娶了,也用不着彩礼了。不还的话说不过去,还会产生新的矛盾了。

夜袭寡妇村。

夜袭寡妇村。

订婚后,需要看是男方反悔,还是女方反悔,反悔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南方反悔 女方可以不用退还彩礼,如果是女方反悔 才是是需要退还的。但是基于基本的道德品质了来说. 无论水反悔 彩礼问题需要双方一起协商. 女方退彩礼 这个问题 也要看南方态度. 女生要有自己的主见 如果不想在跟男方有关系了 退了吧。没必要在纠缠,没有原则的人 和事情 都不要太注重。

布拉德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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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退还彩礼 就属于违法 跟诈骗差不多是要坐牢的 如果像你那样 随便跟人订婚收彩礼 然后反悔去骗彩票 那你不是成了百万富翁了吗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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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案例

雷某与吴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两人交往三个月后订婚,按照当地习俗,雷某向吴某家人支付10万元现金作为彩礼。

雷某是一家咨询公司的培训部经理,经常参加进修或学习活动。吴某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工作,在工作之余,就喜欢玩网游,或与朋友吃饭娱乐。两人在相处过程中,由于生活理念差距甚大,为此经常发生争执。经过深思,雷某感觉两人并不适合走入婚姻。于是,雷某向吴某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吴某返还彩礼10万元。但吴某认为不是自己主动解除婚约的,不同意返还彩礼。

请问:雷某可以要求吴某退还彩礼吗?

本案分析

彩礼,俗称“聘礼”“纳彩”,是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约过程中,由男方赠与女方的财物。订婚时给付彩礼的行为,是在我国存在了几千年的婚嫁风俗,至今在不少地区仍普遍存在,被人们当作结婚的“前置程序”。在生活中,给付彩礼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前提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因此,彩礼给付是附带条件的赠与。如果未能缔结婚姻,赠与行为的条件即未成就,彩礼一般应当返还给赠与人。

本案中,雷某在订婚时向吴某家人支付了10万元彩礼,该彩礼即为男方按习俗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给付的财物。现在雷某提出退婚,则缔结婚姻的目的已无法达到。因此,吴某应当承担返还彩礼的法定义务。

专家提示与建议

通常情况下,男方订婚时给付女方的彩礼,是以双方缔结婚姻为前提,一旦一方悔婚,无法达到缔结婚姻之目的,男方对彩礼享有法定的索回权。如果双方就彩礼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承担返还彩礼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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