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经年
这个问题解决起来也不难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号以前同居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94年2月1号新婚姻法颁布之后事实婚姻这个词就没有了。如果你俩同居20年了应该属于事实婚姻的。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的。
士当弘毅
不是好合好散的的话,不怎么好处理,怎么来的怎么走,在法律上你们没关系。
青香
没证不受保护,爱咋咋地。
高丰
这件事情比较复杂!
“夫妻同居二十年”,这算是“同居”还是“事实婚姻”,具体情况不了解故不好说,这2种不同的情况处理也不同。
其次,最基本方法通常是你们两人先商量好后各项事务(包括孩子抚养)后再写个分手协议之类的文字材料,一式二份,签字按印后各执一份。
最后,若有不清楚或有争议的地方,可以去找家律师事务所询问一下,像你们这类长期同居或者无证的婚姻,律师事务所都会遇到很多,他们有依法解决的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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