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珍
爷爷奶奶
漂泊的云cium
一、婚姻法规定: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前提是必须有能力。
《婚姻法》第28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收养法规定:可以由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但不是强制性的义务。
《收养法》第17条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扶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三、如果实在无人抚养,按现行政策,不符合福利收养条件。
如果亲戚不愿意接管;或想管却又没能力接管,送福利院又不符合条件,那该怎么办?最后,只能是特事特办,暂时送儿童福利院,有个暂时相对稳定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