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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婚后取得之共同财产
2、不必担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不是妖魔鬼怪,相反,引发恐慌的原因,要么是无知,要么是贪婪。
3、加不加名,一样都是共同财产。何苦搞得男人也心存戒备?
对了,忘记你的要求了。不过,我不打算附法条了,没必要。条文是形式,内容在道理。
XGHong
如果实在担心的话建议你去加上女方的名字吧 不麻烦 提供房产证 夫妻双方结婚证 身份证原件就可以了 花不了多钱的 这样保险些 对女方也公平
沉寂的心
是婚后的,如果无法举证房产为一方父母出资所购,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有房子字有贷款的话,是要共同还贷,
如离婚房子分给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房价一半的补贴,也可将房卖了,得款各人一半。
以上的前提是你们双方对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有约定按约定。
不过、 不要希望结婚的人都会离婚,是谁看了心里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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