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巷微风
不算
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同居,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而且一旦他们之间出现任何纠纷,都要以夫妻的身份关系来处理问题。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小林和小青虽然举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办了酒席,但他们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领取结婚证应当慎重考虑
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当事人因为单位分房、户口落户等原因,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草率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往往在短期内因为双方不适合而又离婚。在此,我们提醒读者,领取结婚证就意味着婚姻的有效成立,而婚姻是人生一辈子的大事,切莫因为一些物质利益就匆匆走人婚姻,给自己的婚姻生活造成不幸。因此,领取结婚证应当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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