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任性
曾经的结婚证,直白地讲,就是一张同居和生育的合法证明。但是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根本就没有同居的概念,没有结婚的人,就不能算是真正的“一家人”。可现在同居已经不会被认为是违法,而非婚生子,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上户口了。于是以前的“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模式被打破了。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一本结婚证,除了证明你结过一次婚,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家产,别的几乎是毫无用处。当然了,这张证的作用还有为了证明你的孩子,能不能继承你的财产。
以前的婚姻法,其实归根结底指出了两件事情,一个是离了婚财产、债务怎么分,另一个是离了婚孩子归谁。
如果真要考虑离婚的成本,那就太简单了,婚前协议上注明约定:财产分配方案及抚养权归哪一方。你可以想一下,不管是上班,做生意,老人养老,你跟对方的责任和义务都是有法律保障的。
薪资待遇产生了纠纷,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做生意对方赖账,你可以起诉告他,子女不养老,法律也会给老人一个保障。可夫妻之间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呢?如果对方出轨了,你能采取的有效办法是什么?
你要是生病了,被对方发现需要大额费用,离开你了,你会有什么办法?对方不做家务、不管孩子,你又有什么办法可制再想一下,在目前法律规定下的婚姻制度里,有什么事情是你有权利,能要求对方为你做的?
有什么是对方必须要为你承担的责任,如果因此产生了纠纷和矛盾,否则法律就要制裁他的。除了明确规定只能跟你一个人结婚以外,我反正是想不出别的来了。有人说,在家庭关系方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法律只能解决一个底线问题。那么出轨、背叛等等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这件事情只要深入一想,就会觉得很有意思,眼前这个跟你组建家庭,生育后代的人,你们彼此之间,竟然能够制约对方的一点权利都没有。注意,我说的这个权利指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怎么才算是法律上的权利呢?就是当有人侵犯到了你的这种权利,你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或者制裁对方的。
而所谓的感情专一,不能背叛爱情、出轨、婚外情,这些都是道德要求,但单单道德要求这种事情,也只能是一张嘴说说而已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保障,法律是不会过问的。如果法律不管,那就很明显,这就不是你能主张的权利。
有人可能要说了,那离了婚以后,可以给孩子要抚养费啊,可这应该是孩子的权利,不是你的权利。而且现在的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也是可以要抚养费的。
如果两人感情好相到吸引,两情相悦的情况下,那么婚姻能做的事情,不结婚也完全可以做。比如小到性生活,大到房产证上加名字,或者搞个财产分割协议。
可如果对方本向就是不可靠的,他想干什么,如何做,其实你都没辙。甚至结婚后对方因对你造成身体伤害,所要受到的处罚,比如说家暴,反而还会因为你是他的配偶而变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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