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百川
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男方父母出资是在婚前首付的,则该部分是其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大年纪
婚后,如果双方共同生活,对还贷有共同贡献的,一般认为是共同财产。具体分割还要看其他因素。例如,双方结婚的时间、共同生活中其他义务的付出情况等。但是因为是男方父母出资,很可能男方分到的部分会比较大。
如果不放心的,也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写明你应有的比例。
一帆风顺
有你是名字就属于你们共有。
纵横法律网 徐涛明律师
angel.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你说的情况稍有不同,可视为男方父母的部分赠与(首付),若男方答应加你的名字在房产证上,该房产就是二人共有了。如果离婚,作为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