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赏~
你这情况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出资给儿子买的(银行转账凭据,资金流水。都能证明)那么~首付部分的权益归男方所有!婚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去还贷,所用的钱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一家一半的权益!同时,自还贷以来,该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一家一半!如果此时离`婚分家,房子归男方,(协议解决,也可以反过来给女方)。男方支付给女方一半的共同还款的款项,另外支付一半该房产增值部分的权益!如果房贷没有还清,那么那也属于男方以后的私人债务,与女方无关!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婚后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姓名,如果没有事先在购房协议上约定双方的份额,那么~默认为双方各一般的权益在该房产上!
初心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产,其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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