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静如水
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包括:有夫或有妻、近亲结婚、重婚。这些情况下所结的婚姻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婚姻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些法律障碍或违反了法律规定,导致婚姻关系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
1.有夫或有妻。一方已经有配偶,而另一方不知情或与其私自结婚,这种婚姻是无效的。
2.近亲结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其他法定近亲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因为这些婚姻会存在健康遗传等风险,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3.重婚。一方与多个异性结婚并且同时保持婚姻关系称为重婚,这种婚姻是无效的。以上三种情形下所结的婚姻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法律上认定这些婚姻不存在。
因此,无效婚姻可以被撤销或宣告无效。
如果发现自己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怎么办?如果发现自己的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但由于每种情形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和相关证据,由法院判断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存在法律障碍的婚姻关系。在我国民法典中,有夫或有妻、近亲结婚、重婚是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针对这些情况下的婚姻应当及时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第十五条 有夫或有妻、重婚、近亲结婚等情形下成立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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