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奇~乔治
可撤销婚姻 中不存在夫妻关系。可撤销婚姻如果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 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 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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