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三买的车和四十万块钱分手能要回去吗

A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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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车和支付四十万块钱分手费,配偶可以追回。如果是使用婚前财产,则配偶无权要回。夫或妻如果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想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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