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咨询

起诉离婚第一次是否可以成功?起诉离婚原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从结婚以后聚少离多,从18/10月后基本上完全分居,男方对小孩抚养义务也少,那我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作为证据??如果第一次离婚不成功,第二次需要间隔6个月再起诉(这六个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肖兰

肖兰

如果有自18年10月至今双方分居的证据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也有望判离婚。第二次起诉从第一次判决生效开始计算六个月。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更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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