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经营下去的婚姻

我想咨询一下婚姻,双方同居快半年,结婚证已办,我是男方现在觉得对方不合适,我提出离婚,彩礼188,000,买了5金4万块,彩礼这方面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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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彩礼是需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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