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将子女户口迁出,前夫拒不配合

我与前夫协议离婚后,想将两个女儿的户口迁出,两个女儿俱已成年,将面临婚姻大事。可前夫不给户口簿,拒不配合。想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将我及两个女儿的户口迁出。
天使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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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不同地区在实务办理中可能有些许不同,建议您方直接咨询户口登记机关,以户口登记机关作出的解答为准,以下回答仅供参考: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簿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若男方不提供户口簿,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但您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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