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收养的社会弃婴为什么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待遇?

未婚女收养的社会弃婴有合法收养手续,有本村户口。拆迁时没有被认定集体组织成员,理由是我有哥哥就属于外嫁女,我女儿认定是外嫁女的子女。合理吗?
哈哈

哈哈

您好!您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是具体的行政拆迁政策问题。从您的描述看,与孩子的收养手续也没有关联,是当地拆迁政策中对于女儿的拆迁资格的认定。建议您向当地拆迁部门咨询,寻求政策解读。如果对对方的政策制定和解答有任何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复议或者投诉。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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