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服务协议,销售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要求退费

你好,就是这样子的,我妈妈在一家婚恋介绍所支付了6888成为了会员,然后签了一个服务协议,说服务期6个月(这点协议里有说明),然后销售的时候说在服务期内会介绍12个人(这点并未在协议中写明),现在服务期过去很久了也没有给介绍到12个人,期间经常换顾问对接,最后一个顾问说调岗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来联系我妈妈做服务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是的属于违约,我可以要求退费吗?
南方有雨

南方有雨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作出介绍12人的承诺未完全履行属于违约,您有权请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但问题在于,该项承诺未在协议中写明,因此很难证明。如果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作为证据,则可以证明对方违约。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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