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纠纷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婚前怀孕后领证,不到半年女方提出离婚,理由是男方经常不着家,不管家和老婆孩子,现两人只生育一个孩子,只有半岁,女方起诉男方要求离婚,要求男方每月支付女方抚养费3000元直到孩子成年,男方家属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婚前男方父母给女方父母十几万盖了房子,男方家经济条件比女方家好。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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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财产分割。二、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协商约定由男方一次性付清;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至第12条、第18条的规定,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从孩子出生至成年,父母双方均应抚养孩子,即使父母离婚了,也不能免除抚养义务;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通过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协商的方式要求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由双方协议,若无约定自办理离婚手续之日起算。双方可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法院对于抚养费标准的认定,主要是根据三个方面来综合考量的,分别为: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另外,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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