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孩子抚养权

男孩子四周岁,是女方婚前非结婚对象亲生子,结婚四年多夫妻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多,孩子钧跟女方生活期间男女双方无经济来往,现在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及给付女方的三金钱,或者要求孩子抚养权,女方要求孩子抚养权及不支持返还彩礼及三金法律支持吗?非亲生父亲和孩子生活多少年才算拟制血亲?
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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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非亲生父亲和孩子母亲结婚后与孩子构成继父母关系,现在离婚若是对方主张抚养权是不会被支持的。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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