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财产分割

两人结婚20年,分居10年,男方多次殴打女方,有两个儿子,大的20岁,小的15岁,在农村有一套自建房,现女方要起诉男方,两个儿子和财产可以如何分?
ZHang SHAN

ZHang SHAN

离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首先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妥善解决:一是对于未成年子女(即本案15岁的儿子)的抚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二是对于包括自建房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取得本案自建房产权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都不要孩子抚养权

下一篇:关于婚姻关系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