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生父不明,如何成为孩子唯一监护人。

你好,本人现香港户籍,于16岁彷徨失措诞下一子,挂靠在外婆福建户口,孩子从小跟着我,现十三岁,由于生父不明的原因,我未能取得孩子的唯一监护权,孩子户口没有跟我一起,以至于办理他的很多事件都很不方便,需要提供母子证明之类的,包括现在我准备帮他办理移居香港也受到很大阻碍,现可以怎么做?感谢!
Jacksonz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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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诉讼确定你作为孩子监护人的身份,孩子生父不明,户籍报在外婆处,目前的情况,可以考虑和法院协商能否以你为原告,外婆为被告,要求确定你和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并获得孩子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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