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律师您好!
我有个弟弟,结婚后和女方关系不好,但是还是买了房子,生了一个女儿,现在由于双方关系不好,要离婚。请问财产如何分割。
房子买的时候是200万,首付是男方父亲转账给男方的,一共60万。转账的时候注明是借款。
后续男方陆续买了12万的车位,装修也是男方掏钱花了20万。

目前2年后,房子涨到300万,目前女方要求离婚,卖掉房子后并平分财产。即要求把房子卖掉后平分财产。

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婚后男方父母借给男方的60万也要平分吗?另外,房子现在300万,是否增值部分也需要平分?
李壮

李壮

你好,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根据你的描述,该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原则上在分割时需要平均分配,另外,还有60万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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