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丈夫感情破裂,对方一直不愿离婚

跟丈夫本就感情薄弱,婚后更是感情破裂,我一直想离婚,对方却一直不愿意。我想起诉,需要做什么准备呢?怎么才能成功离婚呢?
JIU。

JIU。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针对您描述的问题,对方不愿意离婚,您只能起诉离婚,需要准确民事起诉状以及身份证、结婚证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证据达到感情破裂的证明程度,就可以判决离婚。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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