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语言霸凌导致继子女丧失行事能力

律师您好,我替朋友(她不想泄露信息)咨询一下,继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可否按照寻衅滋事来认定。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大约五岁的时候母亲去世,有了一位后母,后母觉得她是个拖油瓶,从小就言语侮辱,欺凌,还天天说女孩子不用上学要早点赚钱,连成年之后还在家找茬,导致我朋友现在心理收到创伤,不得不搬出去休养。但是口头的暴力又很难收集证据,请问可以控告吗?
A迦勒

A迦勒

根据《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对于继母和继子女之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按孽待罪处理,不适用寻衅滋事。除非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孽待罪一般不告不理。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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