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男女双方已于3年前协议离婚,但3年间男方一直不满意财产分割问题,并多次提出过重新分割财产,均因各种原因搁置,现在是否可以进行财产的重新分割?接下来改如何处理?
苏勃羽

苏勃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只有上述情况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的,女方可以拒绝。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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