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抚养权

姐姐离婚后,孩子判给姐夫,但实际小孩养在姐姐身边,小孩11岁了,也不愿意跟着姐夫,请问变更抚养权该如何处理?
李永良@中微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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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可以法院诉讼变更抚养权,提交证据证明孩子愿意跟随母亲,以及父亲一直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由母亲抚养的事实证据,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会变更抚养权。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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