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离婚,孩子判给妈妈,爸没给过抚养费,孩子有义务还爸爸的债务吗?

你好律师,爸妈在我10岁离婚了,我判给妈妈抚养,爸爸一直没给过抚养费也没照顾过,也没有遗产继承,10岁到15岁这几年给我买过几件衣服,后来就不联系了,一直都是妈妈把我带大的,离婚后我所有花的钱都是妈妈给的,现在我25岁了,爸爸欠钱了,请问我有义务还吗?
新 尚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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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债务子女不用还。父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举债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父母举债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法律后果,子女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不用承担清偿责任。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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