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抚养费

我有个朋友离婚6年,是判决离婚的,但是对方一直没有支抚养费。当时判决的抚养费是每月伍百元,现在小孩要上学,这点钱杯水车薪,我朋友想起诉他追要抚养费和追加抚养费满足孩子上学和日常生活的费用。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当年判决的金额以经满足不了现在孩子日常消费,这样做可以吗?法院会支持立案吗?
林秀婷

林秀婷

你好,离婚后,对方不给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你提出的抚养费的诉求法院会支持,你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诉求,法院也会酌情支持的。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婚前房产承诺书

下一篇:离婚后探访子女的相关问题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