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内遗产继承后的南京首套房判断问题

本人于2020年结婚,家里有一套房为父亲和奶奶所有,父亲和奶奶相继去世,2022年通过法院获得判决书(其他各继承人均放弃此处房产,此处房产由我来继承),暂时还没有办理过户。请问下关于南京市婚内关于购房首套房的规定,我这种情况下,如果这套继承的房产过户至本人名下,是否算作夫妻均无首套房资格。如果现在不办理过户,这份关于继承房产的判决书我是否可以随时用来办理过户?判决书是否具有时效性?
士当弘毅

士当弘毅

您好,判决书一直有效,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根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记录,据此,可认定如过户至您名下,算作无首套房资格,具体建议您去当地的房产部门进行咨询核实。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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