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没有离婚和另一个男的在一起同居20年

现如今母亲生病瘫痪。这几十年和另外的人如夫妻般生活。对方知道没有离婚。还在一起生活。我想请问现在这个男的照看母亲要求我们子女给生活费。有权拒绝吗。还有这个男的有责任和义务照顾生病的母亲吗。需要负责任吗。如果起诉以什么理由可以起诉这个男的
李伟东

李伟东

 若双方只是同居没有结婚(进行婚姻登记),那么对方是没有扶养义务的,无义务照顾生病的您的母亲,但是您们作为您母亲的子女是需要尽赡养义务的,您们可能无法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照顾生病的您的母亲的义务。 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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