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婚姻错过,现在能提出损失赔偿金吗

我是2014年结婚对方出轨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后续她又跟别人结婚生了孩子,但孩子的户口入住我的名下,到了2020年9月我无路可走跟她复婚 ,她现在又开始提出离婚 而且走到了 ,自己的方向,我可不可以提出2014年的婚姻,或者第二次的婚姻,陪我精神损失赔偿
才才

才才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您不能主张精神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您需要主张有上述情况,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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