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为骗婚的相关咨询

本人儿子95年,在网上认识一位女孩,女孩甜言蜜语,网恋一个月后,我儿子瞒着家里人,带着户口本前往女孩所在城市湖南长沙,女孩也告知怀了别人的孩子,要与我儿子登记结婚,双方就在女孩城市登记结婚,女孩因怀孕为由不予同房,结婚证由女孩保管,之后女孩电话关机,微信不回,凭空消失,这期间孩子也花了不少钱,想咨询这种是否属于骗婚,能否解除婚姻
陈曦

陈曦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针对您描述的问题,按照规定,诈骗一般要求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就您所说女方如实告知怀孕事实,没有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很难成立诈骗罪。法律规定上没有骗婚的概念,针对您儿子支付的大额的财产,经过计算,如果符合彩礼性质的因双方没有实际同居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您儿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支付费用的相关证据材料等。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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