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是否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

你好!儿子出生未满一月,男人入狱,于是将儿子交由爷爷奶奶抚养。儿子四年级后,男人出狱,仍无所事事,没有稳定经济来源,仍将儿子寄养在爷爷奶奶家,由爷爷奶奶负担儿子的学费生活费。男人好酒,每次烂醉后就对其妻家暴,若儿子在场,连儿子一起打。在此期间,男人偶尔“奖励”儿子几百元,平均一年奖励2-3次。儿子成年前,均有爷爷奶奶负担一切学杂费,男人完全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儿子大学后,学费由助学贷款得来,生活费仍由爷爷奶奶支付,大学四年,男人仅给了儿子三到五次1000-2000元不等的生活费,也没有对儿子尽到责任。儿子工作后,男人对儿子主张每个月两千元的赡养费,儿子认为男人从来没有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尽到抚养义务,且男人此时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组成了新的家庭,已经能自食其力。所以儿子不想对支付该笔费用,要给也应该给爷爷奶奶,而不是给男人。请问儿子是否可以与男人协议断绝父子关系?如果不可以,儿子怎样才能不支付男人该笔费用,转为向真正抚养人即爷爷奶奶支付。若必须向男人支付,儿子刚毕业出来开始工作,一个月工资6000元,刨除房租水电以及必要的生活费仅剩不到2000元,男人主张的两千元赡养费是不是不太合理?
阿香

阿香

您好!欢迎关注婚律网。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从你说的情况,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分析,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的,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断绝。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的规定,子女赡养父母的前提是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本案中,你父亲有工作收入稳定,你不需要给付金钱赡养。赡养费不是对方主张多少就要给多少,应当根据你的实力能力确定。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婚律网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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